猴子 发表于 2013-9-1 21:27:23

用“善良”唤醒“善良”


  近日,37岁的北流市义工罗智病危引发的全国性捐款热潮还在继续。从7月底求助帖在北流地方论坛发出到8月12日,半个月内,全国各地的人们慷慨解囊,爱心捐款迅速累积到25万多元。
  其中一个镜头令人心颤:遥远山西的一名右腿截肢的拾荒者在看到当地媒体的转发报道后,竟手摇残疾车4个小时来到报社,委托记者为罗智捐款1000元。
  罗智的“好人”身份无疑是促使爱心迅速汇流的关键要素。这名腰椎受伤的退伍特种兵是一名热心公益的普通义工,时常看望孤寡老人、帮扶贫困儿童。他的献血故事令人震动:13年间,无偿献血70多次,总量达66200毫升,相当于每年将全身的血液捐献一遍。
  他的人生朴实无华,但人们清晰地看到了那颗跳动的善良的心。因此,当这个善良的生命在病魔的袭击下危在旦夕并发出求救声时,人们突然在这悲剧中感到了内心深处的疼痛,而良知和爱心就在这疼痛中醒来。他在告诉我们:善能够唤醒更大的善。
  现代人类学趋同这样的观点:人性并非天生善或恶,而是一种具有巨大可塑性的复杂存在,其形态更多地取决于生存环境。一个好的社会制度或社会环境之下,人们释放善良,相互宽容,和谐共处;而在一个坏的社会制度或社会环境下,人们释放邪恶,相互争斗,戾气弥漫。
  每一个个体,构成着这个社会。它的形态,取决于你和我,取决于每一个人的抉择。因此,从自己开始,从身边开始,从今天开始,去行一点善积一点德,不论大小,因为这就是你进入美好社会的门票。就像歌里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当然,扬善之时亦要惩恶。对于恶的行为,道德的审判之外,法律审判不可或缺。从不久前关于是否该去救助街头晕倒老人的讨论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逃脱制裁的邪恶对人们的善良带来的巨大伤害。因此,建设一个好社会也离不开法治。
  作者:唐群峰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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