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5-11-24 17:07:21

宁波镇海区第三届公益创投项目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活动长效机制,培养和锻炼公益人才,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镇海区民政局正式启动镇海区第三届公益创投项目征集工作。现面向全宁波市社会组织或个人征集贴近社区需求、解决社会问题并具有创新性的公益服务项目。


  一、申报主体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机制;


  3.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健全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合法的收入来源,能够开具税务发票;


  4.最近一年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新成立的社会组织除外);


  5.具有相关专业人才组成的项目团队和较强的执行能力,能够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公共场所、专业技能和设备。


  6.镇(街道)备案的基层社会组织、民间自发组织、志愿者团体需与已注册的社会组织挂账的形式进行申报。


  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曾承接或组织实施过镇海区公益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具有优先资格;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参与公益创投,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基本原则


  公益创投项目要紧紧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


  1.体现公益性。以社会效益为目标,体现纯公益性的特点,承诺免费服务。


  2.确保有效性。从市民的现实需求出发,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居民的迫切需求。


  3.具有成长性。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与生命力,具有推广与复制价值。


  4.立足于基层。原则上以服务于基层、满足基层居民需要为主,促进和谐镇海建设。


  5.项目化运作。项目运作要目标明确、内涵深入,并围绕目标,整体规划,独立运作,与社区事务性工作进行区分。


  三、奖项设置


  对于符合项目要求、经专家评审审核通过且具有实际运作可能的项目创意,将获准立项实施,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获得经费支持和能力建设支持。经费支持部分包括活动主办方配套资金和社会定向捐助资金;符合项目要求但由于主客观原因未能获选实施的项目创意,入选镇海区公益项目创意库,由区民政局向全社会招投标,落实项目资助方和实施方。


  四、申报要求


  1.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域应为宁波市镇海区,项目周期为一年。


  2.项目要具有配置社会资源的能力,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的优先考虑。


  3.组团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民间自发组织、志愿者团体按申请表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4.社会组织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及立项资格。


  5.往届申报过的项目,本届申报时要求形式、内容有所创新。


  五、申报方法


  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申报单位如果是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或登记注册的企业,请另附证书复印件。


  即日起至12月6日,可登陆镇海区民政局网站(www.zhqmzj.gov.cn)下载申报材料,填写完毕后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上报。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619号,邮箱nbzhshzz@163.com。


  咨询电话:0574-86258802、86257608。


  镇海区民政局


  镇海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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