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 发表于 2017-6-25 10:18:25

高考放榜时 | 这些政策,让宁波贫困学子不再上不起学


  (22日)9点,高考成绩可以查询了......

  查分的同学们估计都非常激动的......

  据悉,高考分数线揭晓分别为577分、480分、359分。

  那么问题来了,考上大学,学费该怎么办呢?今天小编就帮同学们梳理下宁波地区贫困学子申请大学生助学金的相关渠道,在此也温馨作出以下提示,请各位大学新生谨防骗子以发放助学金等为名的欺诈恶行。

温馨提示
  各位大学新生及家长朋友们,国家建立了完整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都有覆盖。对大学新生而言,有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只要经济困难,政府、学校、慈善组织都会给学生提供合适的资助。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及学生家长,诈骗手段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要提高对网络诈骗的警惕性,增强骗术鉴别能力,无论是哪个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助,都不会要求学生到ATM机或者网上进行双向互动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请先向老师和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千万不要擅自按照对方要求操作转账,以免上当受骗。

宁波地区贫困学子助学申请渠道
国家助学政策层面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11.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3.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以上助学政策申请方法具体咨询当地教育局。

社会助学层面
  为帮助贫困大学新生能够顺利入学,宁波市多个部门联合构筑贫困大学生救助网络,力保大学新生不因贫困而失学。除国家助学政策之外,还有工会系统、慈善会系统、残联系统以及社会力量涉及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相关助学活动,我们进行了简要的梳理,有需要的贫困大学生可以联系申请救助。具体的详细政策及申请方式,您可以于7月中旬登陆www.nbgy.org(宁波公益网)进行查看。

  慈善会系统

  据宁波市慈善总会统计,宁波市慈善总会加上宁波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共安排助学名额近1600名,只要是符合条件本专科的大学贫困新生都将有机会获得4000、5000元不等的资助。如果符合持续资助的要求,将可以连续获得资助哦。

  那么,怎么申请助学金的?

  据了解,宁波各级慈善总会助学活动,申请方式略有不同,有些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有些需要地方村委会推荐,当然具体申请方式、申请条件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吧。

  附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助学咨询电话

  余姚市慈善总会                        62724343

  慈溪市慈善总会                        63960506

  奉化区慈善总会                        88967685

  镇海区慈善总会                        86377699

  海曙区慈善总会                        87258767

  象山县慈善总会                        65659803

  鄞州区慈善总会                        87419519

  北仑区慈善总会                        86781215

  宁海县慈善总会                        65502067

  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具体助学政策,我们将会统一收集,您可以在7月初登陆宁波慈善网(www.nbcszh.org)或登陆各地慈善总会网站查询。

工会系统
  “金秋助学”活动由宁波市总工会发起,于每年7月中旬前后公布详细助学政策,凡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都可前往所在区域工会组织申请“文意助学”、“大学生助学”、“中小学生助学”等助学金。

  “金秋助学”活动帮扶对象主要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建档困难职工上学子女,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以及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突发重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上学子女(必须建立临时档案)。其中对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救助,不重复救助。

  市总工会将采取“文意助学”、“大学生助学”、“中小学生助学”和“结对助学”等方式具体发放,其中“文意助学”大学生每学年5000元,四年共计两万元(学制超过四年的或毕业后继续读研的,可申请延长资助时间),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另可申请“文意奖学金”,每学年800元—1500元不等。“大学生助学”不分新老生,每人2000元;“中小学生助学”分小学、初中、中职、普高,补助标准分别为300元、600元、800元和1200元。

  申请方式:可电话联系宁波市总工会咨询0574-89189311或拨打当地工会电话咨询,具体政策可于7月底前登陆宁波各级工会网站查看。

残联系统
  根据宁波市残联,甬残联6号《关于免除残疾人大学生学费住宿费的通知》,有关说明,助学政策为以下内容:

  一、入学前是宁波市户籍并持有宁波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中国境内各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自2014年秋季起实行学费和住宿费补助。

  二、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工作按学年进行。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凭本人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凭证,于每年4月底前向发放残疾人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残疾人大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附件1),经当地残联、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据实到各县(市)区残联进行报销。

  三、残疾人大学生学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不超过2万元,住宿费按照不超过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生住宿标准给予补助,若有调整,另行公布。对中外合作班、中外合作院校或通过交流、交换等其他原因到境外学习的大学生,其在境外期间的补助标准按照原所在境内就读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

  四、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残疾人大学生免学费和住宿费所需经费由学生进入高校就读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10月30日前,各地将宁波市残疾人大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汇总表(附件2)报市残联。

  申请方式:与宁波各县(市)区残联联系咨询。

其他爱心单位助学政策宁波福彩大学生助学行动
  宁波福彩,每年都会安排助学资金,资助贫困学子,每年最新政策一般7月中旬前进行发布,助学名额视情况为25-100名左右。

  申请方式:7月中旬登陆宁波公益网查询具体申请方式,也可以拨打各地民政部门电话咨询。

  其他助学方式如有更新,我们将会及时在宁波公益网上发布哦,欢迎关注。如果您了解到其他助学政策,也欢迎与我们联系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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