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5151|回复: 0

北大毕业生连遭打击杀男童泄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7 09: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公益网讯: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在经历了一系列打击后,30岁的北大法律系毕业生连勇把不满情绪发泄在了素不相识的11岁男孩乐乐(化名)身上。就因为乐乐玩耍时不小心撞了连勇一下,连勇便把孩子骗回家残忍杀害。连勇本人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近日,在验明正身后,连勇被执行死刑。
   
  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北大法律本科毕业的连勇曾是家里人的骄傲。毕业后,连勇留京工作、创业,但打击随之而来,创业失败,司法考试没通过,看到连勇一事无成,女友也离他而去。为了省钱,连勇独自租住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定福皇庄村。2011年11月14日下午,因为负担不起房租,连勇外出找房子住。17时许,连勇在回家路上遇见几个男孩在街上踢球,路过时,男孩乐乐无意中撞到他身上。而这个无意的举动,让心情不佳的连勇觉得“连小孩子都敢欺负我”,于是产生了要教训一下男孩的念头。打定主意后,连勇以家里有小乌龟为名,把乐乐骗至其租住地,将孩子勒死后又把尸体掩埋。
   
  几天后,连勇在孩子家经营的小超市门口上贴了张纸条,写道“想知道孩子在哪里,发短信到158****”。后来有人给他发短信,连勇找乐乐家人要了15万块钱。11月22日,连勇在取钱时被抓。
   
  案件开庭审理时,乐乐家人当庭表示,不要赔偿,只要求判处连勇死刑。市一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连勇死刑,并同时判决其赔偿死者家属60万余元。乐乐的家人听完判决难以抑制地哭了出来,而连勇则拒绝了媒体的采访。

  来源:新民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